2014年7月31日 星期四

2014-07-31 勞退金改革 6成3民眾沒信心



勞退金改革 6成3民眾沒信心


勞動部7月初推動勞退金改革方案,擬在勞工自提部分,開放自選投資標的,最快2016年上路,然而根據施羅德投信與遠見雜誌進行的調查顯示,七成受訪者不滿勞退金制度,且有63.1%對新制沒信心。勞動部積極推動勞退金改革方案,希望增加投資人提撥勞退金的意願,然而根據最新調查結果顯示,台灣民眾對自己跟政府都缺乏信心。
施羅德投信總裁巫慧燕歸納指出,個人沒有信心達到理想退休生活者有53%;另外,不管是現行勞退制度或擬改革的方案,民眾都對政府缺乏信心,對現行制度無信心者占73.8%,改革後無信心者也達63.1%。
調查同時發現,民眾預期的退休年齡,比近10年來台灣民眾實際退休年齡還要低一些,根據勞動部統計,民國95至100年間,全國民均退休年齡是61歲,其中女性是59.3歲,男性是61.9歲。但根據調查結果,民眾平均計畫退休年齡為58.7歲,比實際平均退休年齡少了2.3歲。若民眾實際退休年紀往前提,代表工作時間縮短,但平均餘命又逐年增加,必須準備更多退休金,將使退休給付的問題更加嚴峻。
在退休理財專家的眼裡,台灣民眾預估的退休生活費(所得替代率)顯然偏低。巫慧燕分析,這可能與台灣的房屋住宅自有率高達87.8%有關,當民眾思考退休支出時,直覺只核算日常生活費,不像歐美人士可能要考慮租屋問題,且在回答問題時,恐怕也沒有想到年紀漸長後可能需要醫療與照護需求的準備金。
調查也發現,就算勞退自選新制上路,勞工仍不想增加自提,主要是因為對政府、制度沒有信心(33.3%),其次是不夠有錢、手上資產不夠多(24.2%),再來是擔心政府操作績效不好(18.9%),顯然對政府沒信心是民眾不願自提退休金的主因。
不管勞工是對自己或政府沒有信心,為退休生活作準備是每個人都必須做的功課,且越早積極行動越有累積財富的籌碼。
【2014/07/31 聯合晚報】http://udn.com/

2014年7月16日 星期三

2014-07-16 勞保基金獲利 操盤手可吃紅




勞保基金獲利 操盤手可吃紅
有立委提案修法,擬增加勞保基金操作「績效分紅」制度,若基金投資績效達標,可提撥利潤一定比例給操盤者作為獎金,以求強化經營績效,還可減少勞保提撥負擔。
依現行勞保條例規定,勞保基金可經核准進行有利基金收入的投資,但根據勞保局2012年勞保費率精算及財務評估報告指出,若投報率維持3%,而提撥費率不變,勞保基金恐在2027年破產。
國民黨立委李貴敏說,只要提升投報率,即可讓政府與民眾皆減輕勞保負擔,也可避免基金破產;所以要建立操盤績效獎金制度,設定目標,即可有效提高投報率,也可吸引優秀操盤人才,確保基金財務穩健,因此她提案修正勞工保險條例,增訂相關法源。
對此,勞動部長潘世偉表示,若有機制可吸引更好的人才進入,並持續留在體制內,對基金操作績效會有幫助,這點他認為沒有問題。
不過,他認為基金不能只看收益績效,也應顧及風險,保障財務穩健,且勞動部沒有像金管會這樣,對所屬金融業務人員提供很好的專業加給,因此應先以提供專業加給方式處理。
潘世偉說,若政府機關中已有其他部門人員有專業加給,他認為勞動部人員也應得到相同待遇,也就是先比照提供專業加給,建立留住專業人才的機制;且作為勞動部主管,他也傾向不以從基金中提撥獎金的方式處理。勞動基金運用局長黃肇熙表示,目前相關人員的專業加給是「零」。
【2014/07/16 經濟日報】http://udn.com/

2014年7月4日 星期五

2014-07-05 勞退自提將鬆綁 可自選投資標的




勞退自提將鬆綁 可自選投資標的
勞退新制自提部分,最快後年就可開放勞工自選投資標的。勞動部昨(4)日表示,開放退休金自提部分勞工可自選標的,已大致完成修法版本,最快7月底送交行政院審查,若修法順利,經過一年緩衝期後,後年就可上路。
據勞動部規劃,未來勞工自提部分可自行配置投資比重,依個人風險承受度選擇一定比率交由政府操盤或自行操作,仍可享有最高6%免稅,但不再享有兩年期定存最低保證收益,盈虧必須自負。自選投資帳戶的錢,要等到60歲才能領回。
勞動部勞動福祉退休司副司長陳惠蓉表示,勞退新制上路九年多以來,勞工退休金自提人數的確偏低,勞動部希望開放讓勞工自提部分可自選投資標的,能增加自提誘因,「讓勞工多個選擇不是壞事」。
陳惠蓉表示,未來勞工可選擇的投資標的組合等相關細節,將會進一步與金管會討論,雙方也會組成投資標的審查小組,控管風險,選出適合投資標的;未來啟動後不排除將每年檢討投資標的績效及操作風險,有不良紀錄甚至嚴重問題者,可能會遭到金管會撤銷資格。
至於相關投資手續費部分,陳惠蓉希望能與金融機構「談條件」,盼能低於市價水準。
目前參加勞退新制勞工約有586萬人,每月除雇主需強制提撥勞工報繳薪資總額的6%至勞工個人帳戶外,勞工亦可彈性選擇自提1-6%的薪資至帳戶作退休金,全數由政府統一投資操作,享有2年期定存最低保證收益,讓勞工不用擔心基金操作績效不良時損及老本。


圖/經濟日報提供
【2014/07/05 經濟日報】http://udn.com/

2014年7月2日 星期三

2014-07-03 30歲前做對四件事 40歲賺到五千萬




30歲前做對四件事 40歲賺到五千萬
國小五年級家庭經濟變故,讓蔡志雄被迫長大,出社會後,他工作、生活與投資都追求穩定。過去十年他做對了四件事,所以四十歲即達到財富自由。
【文/劉育菁】蔡志雄,四十一歲,出社會後如果沒有做對四件事,現在的他可能只是台灣近一萬名合格律師中,一位名不見經傳的流浪小律師。
二○○一年,他離開知名的尤美女律師事務所,回到只有兩萬多人口的新北市金山老家開業。他在自家水電行一樓隔起五坪的空間,擺起桌椅、招牌及電腦,從最簡單的合會、土地糾紛、離婚等調解起步。
在沒有固定案源、人脈,且連辦公室都極度陽春的情況下,他仍像個拚命三郎,每天往返法院與辦公室。跳脫不開等待開庭、閱卷、寫訴狀的一成不變生活,周末還得全天候待命,深怕漏接客戶電話,更多時候還必須忍受無情地殺價。
財富自由八分法
花八成時間創造被動收入

這是執業律師必須面臨的現實,所幸,蔡志雄領略到「財富自由八分法」哲學,他一方面降低本業收入,一方面提高業外所得,終於在四十歲時拿回工作的自主權。
現在他每天平均只花兩小時在本業,剩下八成時間運用在創造被動收入上。他解釋說,一天工作八小時、月薪八萬元,若每個月能有一筆一萬元的被動收入,等於減少工作一小時,這時候就會有七萬元的主動收入,一萬元的被動收入,還有一個小時的自由時間。
也就是說,當每個月被動收入達到八萬元,就可以完全不用工作,原來工作的八個小時統統都是自由時間。目前蔡志雄的家庭八成生活開銷,都可透過被動收入來取代,他有信心不出五年,就能達到百分之百,屆時就不用擔心退休金沒有著落。
蔡志雄在家排行老三,有二個姊姊、二個弟弟,爸爸是水電行老闆兼工人,一份薪水要養活七口之家,媽媽為了補貼家用,除了照顧五個孩子,還當保母補貼家用。他依稀記得小時候,家裡曾經窮到連學費都得向鄰居商借,身為長男的他被迫「提早」長大,求學時格外認真,是五個孩子中最會念書的一個。
爭氣的蔡志雄沒讓人失望,從中正高中、政大法律系,再考取政大法研所,一九九七年考上錄取名額不到三百人的律師,這一張證照如同「鍍金」的保證書,確保收入無虞。
然而,隨著台灣經濟走下坡,政府年年增加律師錄取名額至九百人,執業生態丕變,律師從「金飯碗」褪色成「鐵飯碗」。曾經窮到付不出學費的蔡志雄,執業時沒人脈、沒資源、沒背景,卻能在四十歲就不為錢工作,他究竟做對了哪些事情?
第一件事:
薪水先存後花 存第一桶金

一九七○年代,蔡爸爸水電行的生意與當地開工數呈正比,「景氣好時,爸爸就像老闆,可以請工人幫忙跑外務;但景氣差時,他就得捲起袖子當起水電工。」所以從小他就明白,爸爸養家的擔子並不輕,寒暑假自告奮勇當起爸爸的小跟班。
國小五年級時,爸爸生了不知名的怪病,遍尋名醫找不到原因;約有二年時間,一家人的生活開銷只靠存款,寅吃卯糧讓經濟陷入窘境,只得變賣資產。「有一回媽媽想退了爸爸叫的零件,但廠商指著馬桶蓋一條淺淺的紋路,一口咬定是人為損害,因此無法退貨。」這一幕難以抹滅,而這件事讓蔡志雄往後在各方面都以追求「穩定」為目標。
所以蔡志雄一開始當實習律師時,薪水雖然只有三萬元,但領到薪水一定「先存後花」;決定開業時,也只敢從老家起步,業務上了軌道,才決定買辦公室。與他結婚十四年的太太劉純菁表示,當他們有能力買進口車時,他卻寧可屈就國產中古車,把省下的錢當作買投資套房的頭期款。這是蔡志雄奠定財富自由的關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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